3、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加强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4、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认真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通过有效监督,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年计划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审计、环境保护、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情况、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情况、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注重抓好审议意见书的落实和反馈,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做好各项工作。
5、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重点对《
环境保护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审计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围绕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治安管理等工作进行视察。继续开展“庐州环保世纪行”活动。认真做好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
6、深化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按照监督法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的内容,加强对市级2008年决算草案和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促进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科学透明。继续做好对部门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
7、进一步落实监督公开原则。按照监督法规定,及时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以及“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和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8、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贯彻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坚持被动审查与主动审查相结合,有重点地做好规章备案后的审查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备案审查情况制度,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
9、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信访工作与监督工作相结合,加大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促进有关信访问题的解决。
三、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