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转发《合肥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转发《合肥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发〔2009〕11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予以转发。

中共合肥市委
2009年3月28日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也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推进我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视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1、把改善民生、促进稳定和谐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今年计划制定《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合肥市三河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办法》、《合肥市公务员转任条例》;修订《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合肥市劳动用工管理条例》、《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

  2、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搞好立法调研,拓宽民主立法渠道。制定立法工作程序与技术规范,促进立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充分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完善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加强统一审议工作,努力提高法规草案的审议质量。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