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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和严格考场纪律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和严格考场纪律的通知
(榕政办〔2009〕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即将于4月26日举行,福州考区各项考务工作已基本准备就绪。现在离考试仅有半个月时间,为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和严格考场纪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近期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和保障考生进行考前复习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考试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关心解决考生参加考试的有关问题,在考试前一天即4月25日组织考生熟悉考场。由于此次考试内容较往年增加了复议法实施条例、人大监督法等内容,难度有所提高,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督促考生抓紧时间进行复习,对工作任务较重的考生,要适当调整安排时间保障其复习。

  二、严格考场纪律,坚决杜绝舞弊行为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考生进行考场纪律的宣传教育,学习《2009年度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场规则》。考试人员在考试中必须严格遵守考场各项规则,严禁违反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舞弊行为。如有违反,除取消考试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外,由监察部门追究该考生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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