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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江上游建溪防洪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4、请项目业主严格履行基建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好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5、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省发改委重新核准。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闽江上游南平段建溪防洪二期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南平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鉴于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478万元,其中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依法必须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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