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江上游建溪防洪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农业〔2009〕214号)
南平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福建省闽江上游南平段建溪防洪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发改[2008]农业32号)收悉。省水利厅以闽水计财[2007]83号文提出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闽投审业[2009]11号文提出项目评估报告,省环保局以闽环保监[2008]21号文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省国土资源厅以闽国土资[2008]预211号文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建瓯市城乡规划局以选字第350783200811019号文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为进一步完善闽江上游建溪防洪体系,提高建瓯市城区防洪排涝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现将闽江上游建溪防洪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建溪左岸和松溪右岸建瓯市芝城区内。
二、项目业主:南平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修建防洪堤总长5134米,新建排涝泵站2座、涵闸3座;设计工程等级为3级;设计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2478万元,除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建瓯市政府从地方财政资金、水利建设资金、堤防维护管理费等渠道筹措解决。
五、建设年限:按三年建设期控制。
六、其它要求
1、请项目业主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促进项目早日动工建设。
2、请项目业主按照环保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和报批工作。
3、下阶段应补充拆迁安置方案,细化各类征地补偿单价和税费计算成果。请建瓯市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群众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和过渡期安排工作,确保失地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