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专业技术服务能力不足。全省各机构中普遍存在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公共卫生专业高级技术人员、卫生工程专业人员缺乏,评价能力不足,评价工作流于形式,抓不住重点,水平待提高。
4、人员培训有待加强。多家机构中职业卫生技术人员资质过期,培训不及时。
5、仪器设备投入不足,仪器的检定不及时。大多数评价机构的个体采样设备数量不足,不能满足评价工作的需要。个别机构只检定了一部分仪器设备,少数机构存在仪器检定已超期仍在使用的现象。
6、专业技术档案内容不全。大多数的评价机构的技术档案缺少历次版本,现场调研记录不完整,检测原始记录与报告不规范等。
7、质量管理体系没有有效运行。个别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没有及时更新,运行不规范,个别无质量监督记录,内部审核缺乏实质性内容,采样记录缺乏规范性、可溯源性。
(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1、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专业人员不足。疾控系统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缺少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医院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缺少从事职业病防治的专业人员,尤其是综合医院的技术人员缺少对相关法规和危害因素的了解,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抓不住重点,水平有待提高。
2、仪器设备配备不足。个别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缺少与其申请项目相配套的仪器设备,影响检查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需进一步规范。部分健康检查医师及技术负责人在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时随意性大,没有严格按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必检项目,存在必检项目缺项或漏项现象。一些机构对上岗前体检多为一般就业体检,在岗期间体检的必检项目不全,难以体现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个别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不具体,结果报告登记表有漏项,职业健康检查结论不准确、体检表填写不全,职业史填写不详细。
4.区县级职业健康检查覆盖不足。基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少,项目开展不全,职业健康监护水平不高,无法满足基层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需要。
(三)职业病诊断机构
1、职业病诊断档案不规范。个别机构未按照《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个案进行归档。
2.职业病诊断过程不规范。个别机构诊断过程记录不完整,缺少诊断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及讨论内容。职业病诊断书缺少处理意见,诊断记录缺少诊断人员的讨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