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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及续展情况的通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及续展情况的通报
(黑卫监督发〔2009〕151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我厅于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对9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7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5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了资质续展评估。对6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5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6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了年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检及资质续展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细化方案。我厅高度重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年检及资质续展评估工作,李斌厅长、索天仁副厅长分别在《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续展有关事宜的通知》(黑卫监督发[2008]290号)上做出批示。我厅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续展复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黑卫监督发〔2008〕440号)、《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黑卫监督便函〔2008〕103号)、《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8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的通知》等文件,调整了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审定专家库。多次召开专家学习会,统一思想,明确评审要点及工作规则。

  (二)严格审查,加强指导。本次年检及资质续展工作,主要采取了听汇报、查资料、开展盲样考评、考试等方式进行。评审中每位专家都做到了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地给出评估意见,针对发现的技术问题,及时反馈受检单位并给予技术指导。对评审结果为整改后通过或整改后复审的机构,均要求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整改,达到标准后才能续展资质。对不达标、硬件存在差距的机构一律不予续展。

  (三)严肃纪律,全程监督。为了保证评估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厅纪检组监察室指派专门代表,全程参加资质续展的现场复核评估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参加评审的人员均能够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无人员违纪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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