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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福建省代表团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福建省代表团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9〕5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福建省代表团筹备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
福建省代表团筹备工作方案
(福建省外经贸厅  二○○九年三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投洽会)福建省代表团的组织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促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保民生”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两岸关系出现积极变化、海西效应持续扩大、两岸实现全面双向直接“三通”的有利机遇,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投资促进”一条主线,“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主题,按照“四求先行”的实践方向,进一步突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突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突出闽台经贸交流、突出投资洽谈和投资政策宣传,不断拓展招商引资新渠道,努力实现利用外资规模上新台阶、质量上新水平,为提高我省开放型经济水平和促进外经贸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省团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

  (一)组织形式

  按照统一领导、精简高效的原则,成立第十三届投洽会福建省代表团。代表团具体工作由省外经贸厅牵头负责,省直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参加,福州、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等8个设区市组成分团参加。厦门市单独组织厦门市代表团参加。

  (二)组织机构

  团   长:
  叶双瑜  省政府副省长

  常务副团长:
  杨 彪  省外经贸厅厅长

  副 团 长:
  张 秋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郑 勇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金铸  省经贸委副主任

  吴国盛  省台办常务副主任

  李 宏  省外办副主任

  省教育厅、科技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信息产业厅、国资委、环保局、旅游局、省政府新闻办、台办、侨办、外办、贸促会、工商联、省政府驻京办、驻沪办、驻穗办、驻深办各派1位分管领导担任省团成员。

  省国土资源厅、地税局、工商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国税局、福州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等作为政策咨询单位派代表参会。

  代表团秘书长由省外经贸厅张秋副厅长兼任。

  代表团下设办公室、投资贸易组、外经组和8个设区市分团。

  办公室:由省外经贸厅牵头负责(日常办公机构设在省外经贸厅投资促进处,“9·8”投洽会期间办公地点设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省直相关部门派人参加。省团办公室主要负责与大会组委会的联络和省团各项重大活动安排;负责邀请有投资意向的境外客商参会,汇总各部门所邀请的客商名单,及时下发各设区市分团、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协调省团日常事务、文字材料、证件管理发放和综合保障工作;负责省领导会见省团邀请的重要客商等衔接工作;负责省团展台的设计、布展的招标协调工作及综合展区的布展;协调省内有关企业、开发区参展;负责组织协调省团“投资海峡西岸经济区”对口洽谈活动,组织各设区市分团参加大会举办的“投资项目对接会”等活动;配合省政府新闻办开展宣传推介、与媒体的联系配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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