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凡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名称发生变化的,或机构名称与代理业务范围明显不符的,不得办理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资格延续,须重新申请资格。
(三)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法人代表有变化的,应在参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相关业务的测试并合格后,办理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资格的延续。
四、省财政厅在收到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在代理机构资格有效期届满前,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一)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将作出延续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资格的决定,并重新颁发《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作出不予延续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资格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逾期不申请资格延续的,其《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自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需要继续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应当重新申请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资格。
二○○九年三月五日
附件一:
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申请材料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财政厅制
附件二: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材料目录
序号
| 申请相关资料、文书
| 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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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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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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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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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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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原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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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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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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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依法交纳社保资金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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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近三年接受投诉及行政处理、处罚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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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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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业绩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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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近三年政府采购业绩:委托代理协议、中标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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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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