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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消防总队制定的吉林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② 专家组:由省.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集建筑、化工、环保、灭火等有关专家到达现场.对火灾率故进行评估、提出处置建议,为总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③ 供水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协调自来水公司为火灾事故现场用水提供有利条件。

  ④ 通信保障组:由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省总指挥部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⑤ 医疗保障组:由省卫生厅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人员救护和运输工作,建立后方救治场所。

  ⑥ 生活和物资保障组:由省民政厅负责做好因灾害紧急转移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灾民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公司负责现场应急车辆的油料保障。

  ⑦安全保卫组:由省公安厅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誉戒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参与人员物资的疏散和抢救工作,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打击,对相关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

  ⑧ 宣传报道组:由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新闻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发布工作。省广电局负责协调电台、电视台的现场新闻资料收集、整理及报道工作。

  ⑨ 事故调查处理组:由省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参与调查或配合参与国务院率故调查组工作。

  3 .4.2力量调集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后,省总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适时调集相关增援力量到现场参与处置,各增提力量要明确一名领导带队,确定运载车辆,携带通信、照明、摄像等有关器材装备,搞好后勤保障,按照命令要求迅速到指定地.点集结,赶赴率故现场,在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展开灭火救援工作。

  调派灭火救援专家组有关专家到场,为现场总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3 .4.3作战行动

  在火灾事故救援中,要坚持 “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根据火灾事故现场的不同情况,准确迅速判断火情,采取有效措施有序展开行动,尽快处置火灾享故,减少损失。

  到达火灾事故现场后,现场总指挥部要派出若干个侦察小组立即开展火灾事故侦察,主要查明以下情况:火灾事故的性质、燃烧范围和发展趋势;是否有人员受到威胁,所在地点、数量和抢救、疏散的途径;有无爆炸、毒害、腐蚀、.息水、放射等物质及其数量、存放形式、具体位置;火灾事故现场的电浑、水浑等情况;需要保护和疏散的贵重物资及其受威胁的程度;火灾事故现场建筑物的特点、毗邻建筑的状况等;火灾事故现场的相关设施可利用情况;火灾事故现场的周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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