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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


  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灵活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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