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的通知
(云建监〔2009〕140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实施省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并明确了职责分工。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罗应光 厅长
副组长:
李春华 驻厅纪检组组长
成 员:
李发新 厅办公室主任
焦 军 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吴学军 厅法规科技外事处处长
文 涛 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李清海 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胡继泽 驻厅监察室主任
杨 渝 省建设信息中心主任
(二)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1.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主任:
胡继泽 驻厅监察室主任
日常工作负责人:
王增进 驻厅监察室副处级监察员
成 员:
赵 康 厅办公室副主任
钏智明 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王丽华 厅法规科技外事处主任科员
许泰云 厅人事教育处副调研员
关世敏 厅直属机关党委主任科员
陈 亮 省建设信息中心工程师
办公室设在驻厅监察室。
2.办公室职责
承担厅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负责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负责抓好厅“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联络员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承办报送相关材料、工作信息等;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推进工作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继续负责抓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深入落实工作。完成省“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及相关责任部门安排部置的相关工作任务,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二、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