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完善经济调控体系。
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和投融资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以贴息、担保、参股和风险投资为主的财政产业性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形成财政资金围绕信贷资金安排、信贷资金围绕优势项目投放的运行模式。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推进“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增加省财政的激励性转移支付。将土地出让金省级分成部分划归市县。对地方财政收入在3亿元以下的县区,将省级分成的工业企业增值税、所得税新增部分予以返还。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面,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公务卡改革试点范围,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快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和监管机制。以预算管理为重点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积极推进成品油税费改革(省财政厅牵头)。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做好我省增值税转型改革与资源税改革等工作(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牵头)。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整合金融资源,加快我省地方金融改革和长安银行的组建,加快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推进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创新。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积极推动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参与组建地方法人保险公司,吸引和鼓励内外资保险公司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省金融办牵头)。
(六)完善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快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适当理顺我省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继续深化电价改革,进一步理顺煤电价格,逐步建立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适时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省物价局牵头)。
创新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以贯彻实施
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契机,研究制定全省循环经济发展指导意见。重点推进汉中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建设。组建陕西循环经济技术开发研究院,搭建循环经济技术转化应用平台。争取铜川列入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探索建立政绩考核、绿色信贷、环境税费、环境法制、公众参与等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继续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价格约束机制,加快推进排污费和垃圾处理等收费改革,改进征收方式、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缴比例(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和多元化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健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激励制度。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方式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统计局牵头)。努力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