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进扩权强县改革,激发县域发展活力。在继续抓好15个经济强县(市)扩权强县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试点县数量。尽快完善试点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扩大的具体权限,加大对试点县的扶持力度,加强对扩权强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促进试点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深化农村改革,健全有利于“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
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以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为重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以巩固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为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年底前化解完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完善农村综合改革联系村制度。在继续抓好62个县区“乡财乡用县监管”县乡联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15个省管县“乡财乡用县监管”县乡联网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精神,力争扩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范围,加强流转过程监督,保护农民权益。继续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完善土地承包信访和纠纷调处机制。加快研究制订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省农业厅牵头)。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建立和完善土地征收过程中对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同步进行的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高陵等36个县(市、区)年底前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工作,户县等10个试点县(市、区)开展配套改革。进一步理顺林业生产关系,创新林业管理体制,探索林业投融资体制等综合改革(省林业厅牵头)。
积极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尽快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鼓励和支持农民创办生产、销售、服务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省农业厅牵头)。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搞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扩大到26个县,争取在全省11个市(区)和15个扩权强县各设立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范围,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省金融办牵头)。在1000个贫困村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省扶贫办牵头)。继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适时增加险种。启动实施设施蔬菜保险试点,力争使苹果保险试点面积达到60万亩。探索多种形式、多方参与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陕西保监局、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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