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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价格调研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价格调研工作的通知
(鄂价办[2009]46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省价格调研工作,拓展价格调研工作广度,增强价格调研工作针对性,提高价格调研工作水平,推动价格理论创新和价格改革,现就2009年价格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2009年价格调查研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在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体制机制等问题方面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推出精品力作,更好地服务于价格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价格调研对做好价格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价格调研工作。要把做好价格调研工作作为促进价格决策科学化、提高价格工作水平和干部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狠抓猛促;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干部职工深入实际广泛开展价格调研活动;要把调研成果作为目标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大力促进价格调研工作。

  二、调研任务及参考选题

  根据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2009年全省价格工作要点》,我们拟定了《2009年价格调查研究参考选题》(附件)。请各地和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参考调研选题,选定1~2个题目进行重点调研。也可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自拟调研题目。形成的调研成果务请于2009年10月1日前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形式报省物价局物价研究所(tg@hbpic.gov.cn)。

  三、有关要求及成果应用

  (一)各地要加强与省局物价研究所的联系,继续发挥价格调研联系制度的作用。省局物价研究所要掌握各地调研工作进展情况,搞好指导、协调,确保调研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二)省局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召开价格调研成果交流研讨会。

  (三)对各单位报送的优秀成果,省物价研究所将择优在《价格通讯》刊发,同时积极向国家、省有关刊物推荐。 同时,省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价格调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并积极推荐我省调研成果参加中国价格协会组织的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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