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我市部分对外开放宫观教堂门票价格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我市部分对外开放宫观教堂门票价格的通知
(青价费〔2009〕72号 2009年4月3日)
青岛市宗教事务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同时考虑近年来我市部分对外开放宫观教堂建设维护费用增加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对部分对外开放宫观、教堂门票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浙江路天主教堂门票价格调整为每人次7元。
二、
崂山太清宫门票价格调整为每人次20元;明霞洞门票价格调整为每人次5元;太平宫门票价格调整为每人次4元;上清宫门票价格调整为每人次3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