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章立制,规范操作
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投资数额大,涉及面广,建设时间长,各县(市、区)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发挥投资应有效益。
1.实行受益用户情况公示制度。各地要主动做好接受社会群众、新闻媒体舆论的监督,必须将申请安装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受益农户群众实际居住所在的乡镇、村点、户主姓名等情况在当地乡镇、村点显眼地方进行张榜公告,确保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这一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办实。
各县(市、区)广电部门和相关负责部门要分期分批将已安装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受益农户群众的情况及时列表逐级上报市级广电部门,以便监督检查、验收。
2.建立专户管理制度。承担工程建设的各县(市、区)广电部门和相关负责部门都要设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单独建立财务帐簿,单独核算。
3.实行“一支笔”审核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收支审批权限,切实防止出现多头签字审批、管理使用资金不规范的现象,专款专用,杜绝挪作他用,严禁任何部门、个人借机敛财。
4.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各县(市、区)广电部门和相关负责部门要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定期上报市级广电部门,以便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的情况。
5.坚持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制度。在每个县(市、区)、每个乡镇、每村点工程建设完成后,都要进行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审计。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纳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及时协调落实工程建设地方配套建设资金,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十一五”时期我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各县(市、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充实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形成广电系统全力以赴,发展改革、财政等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层层落实责任。来宾市人民政府要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签订工程建设责任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与当地有工程建设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签订工程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把工程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建设实效。
(四)加强督促检查。来宾市和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及时组成工程建设督查组,加强对工程建设巩固情况进行调研,督促指导各乡(镇)切实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