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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一五”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进服务”的总体要求,巩固建设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覆盖水平,逐步消灭盲村屯,增加收听收看节目套数,提高收视质量,建立健全“村村通”、“长期通”的长效机制,加快构建更完善的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十一五”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底,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力争使现有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盲点的农民群众能够收看到包括中央第一套、第七套及自治区第一套和市级一套在内的8套以上电视节目,收听到包括中央第一套、自治区第一套和市级一套在内的4套广播节目(即“8+4”标准),显著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群众收听收看中央和省级、市级广播电视节目的效果。
  具体目标是:
  2007-2010年全市计划完成2354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受益农户77250户。其中,2007-2008年计划完成共1240工程建设任务,受益农户43053户;2009-2010年计划完成1114个工程建设任务,受益农户34197户。
  由于国家直播卫星发射时间推迟,2007-2008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推迟到2009年一并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分级规划,分步实施
  1.分级规划。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局或文化局(统称为广播电视局,下同)及相关部门要会同当地发展改革部门严格按照各县(市、区)已上报自治区,并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治区广电局核定下达的“十一五”时期我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发展改革、广电等有关部门联合逐级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电局审核批准实施。
  2.分步实施。各县(市、区)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电局批准实施的建设方案,分年度组织实施。为集中力量、方便督查、确保建设效果,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要以县(市、区)为一个单位组织实施,以乡镇为一个单位集中整片推进,确保安排建设一个,完成一个,不留遗漏。已经列入当年建设计划的乡镇,不得再列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方案,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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