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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户以上已通电
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09〕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来宾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来宾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受农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是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市尚有约2354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属广播电视覆盖“盲村”。这些农村地区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套数少、收视质量差。与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与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07〕1706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的精神和部署,为力争到2010年全面完成全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任务和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作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作为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任务。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扩大农村地区广播电视有效覆盖面的总体目标,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政府为主导,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强力推进,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服务水平,确保党和政府声音传入千家万户,为奋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来宾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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