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托幼机构、农村、社区、家庭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淄卫字[2009]84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市疾控中心:
为科学有序地开展我市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有关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制订了《淄博市农村、社区、托幼机构、家庭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区县各单位实际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不完善之处,请及时反馈市卫生局。
附件:淄博市农村、社区、托幼机构、家庭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试行)
二○○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
淄博市农村、社区、托幼机构、家庭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试行)
一、背景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EV71、CoxA16常见)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5岁以下儿童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如无心、脑、肺等重要器官合并症,一般无生命危险,5-7月是高发季节。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型别复杂、传染性强、隐性感染比例大、传播速度快、在短时间内极易造成较大范围的流行,疫情控制难度较大。但今年手足口病疫情出现早、发展快,形势不容乐观。为认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防控指南。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
3、卫生部《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
4、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三、目的
1、指导托幼机构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2、指导农村、社区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3、指导居民家庭开展手足口病自我防护及患儿看护;
4、指导托幼机构、农村、社区、居民家庭掌握合理的消毒方法和正确的洗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