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两癌筛查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成立包括管理、妇科、乳腺临床、超声、病理、钼靶6个专业的市级专家组,负责对承担筛查工作的各类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指导各区县完成质量控制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专家组,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指导、监督各机构开展工作并完成辖区内筛查医疗机构的所有质量控制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组织管理
市、区(县)政府分别成立两癌筛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成员由市、区(县)宣传、卫生、财政、公安、计生、妇联等部门组成。负责两癌筛查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两癌筛查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内两癌筛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宣传部门
负责联系协调市属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保障广大妇女健康的法律法规,普及两癌预防知识;配合市卫生局做好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发布相关重要活动信息。
2、卫生行政部门
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发挥工作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制定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筛查机构和后续诊断治疗机构;组织成立市、区县两级两癌筛查专家组,负责筛查质量控制;为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制定宣教文稿,参与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召开两癌筛查工作例会,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相关部门和机构,负责将各类适龄妇女当年其他妇科、乳腺等健康体检、筛查等活动纳入两癌筛查信息统计范畴,以保证筛查数据的完整准确。
3、财政部门
市、区(县)两级财政确保相关工作经费的落实,市级财政承担两癌筛查宣传、培训等工作经费,区县财政承担两癌筛查费用补助、组织发动、必要设备购置等业务经费,做好对筛查经费的监督检查。
4、公安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辖区内户籍适龄妇女人口相关信息。
5、计生部门
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对辖区内妇女进行两癌免费筛查动员、组织、登记等工作。结合市计生委开展的“北京市农村长效节育户籍已婚育龄群众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工作,做好项目衔接,协调、统筹安排好两项任务。
6、妇联
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两癌筛查的宣传工作,使辖区内适龄妇女了解两癌筛查,知晓、熟悉各项政策措施,督促辖区内更多的适龄妇女积极参与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