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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为户籍适龄妇女提供子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为户籍适龄妇女提供子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卫妇社字〔2009〕5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6号)中“按照自愿原则,为本市40至60岁妇女提供乳腺癌免费检查,为本市25岁至65岁妇女提供子宫颈癌免费检查”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北京市为户籍适龄妇女提供子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征求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社会办、市妇联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区县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认真完成好此项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工作。

  附件:1.北京市户籍适龄妇女子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市级诊断治疗机构
  2.北京市户籍适龄妇女子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市级专家组名单

  二○○九年四月七日

北京市为户籍适龄妇女提供
子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妇女卫生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健康权益,解决危害妇女健康的主要疾患,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乳腺癌、子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保障妇女健康。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6号)中“按照自愿原则,为本市40至60岁妇女提供乳腺癌免费检查,为本市25岁至65岁妇女提供子宫颈癌免费检查”的要求,在总结2008年三个试点区筛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市开展为户籍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掌握我市妇女健康状况,“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子宫颈癌、乳腺癌;对两癌高危人群实施预防性保护措施,努力降低两癌对妇女健康的威胁,提高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常见病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为两癌防治在我市定期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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