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0-6岁学前儿童免费健康体检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北京市免费为新生儿进行先天性疾病筛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京卫妇社字〔2009〕4号)
各区县卫生局、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最大限度地为北京市每一名儿童提供专业的卫生保健服务,保障儿童健康,市政府决定免费为0-6岁学前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及为新生儿进行先天性疾病的筛查,现将《北京市0-6岁学前儿童免费健康体检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北京市免费为新生儿进行先天性疾病筛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日
北京市免费为新生儿进行先天性
疾病筛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发展妇幼卫生保健事业,体现党和政府对保障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责任,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免费为新生儿进行先天性疾病筛查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如下意见:
一、在本市住院分娩和接受社区儿童保健且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为免费筛查对象。
二、取得北京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承担儿童保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我市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筛查任务(以下简称筛查机构)。
三、现阶段我市免费实施的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筛查项目是: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CH)、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听力异常、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髋关节脱位。
四、筛查方法:在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充分哺乳72小时后,通过采集其足跟血,经实验室检测的方法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CH)和苯丙酮尿症(PKU);出生72小时的新生儿采用耳声发射测试的方法进行先天性听力异常筛查。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承担儿童保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通过检测新生儿血氧饱和度和听诊的方法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用双髋关节外展试验对新生儿进行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