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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司法局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计划》的通知


  (八)在服务效能上,着力查找和解决效率不高,职责不清,政务不公开,工作程序繁杂,节奏不快,执政为民意识不强,对群众合法利益不重视,服务态度不够好、服务能力不够强等问题。

  (九)在政绩观念上,着力查找和解决心态浮躁,做表面文章,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报喜不报忧,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

  (十)在党性党风党纪上,着力查找和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党员意识不强,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对歪风邪气不敢坚决斗争,缺乏艰苦奋斗精神,贪图享受、奢侈浪费、以权谋私等问题。

  查找和解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个主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明确哪些问题已具备条件,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可以解决;哪些问题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解决问题要突出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

  五、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3月开始至8月结束,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的方法步骤是:

  (一)学习调研(3月上旬至5月上旬)。主要任务是学好理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重点要抓好学习教育、深入调研、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3个环节。

  1.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在局党委3月9日动员教育的基础上,局机关各党支部要以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再动员、再教育,进一步明确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全国和省、市“两会”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的要求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等。局机关副处以上(含副处)党员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机关党委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要坚持参加局党委中心组的集中学习。各党支部要组织本支部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学习要充分运用读书会、座谈讨论、体会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机关党委将结合党课教育,邀请有关专家安排科学发展观专题讲座和辅导报告,6月份安排1期机关处以下干部培训。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在机关组织开展向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学习等活动,大力倡导“爱岗敬业、创新务实、严肃活泼、团结和谐”的良好风气。在此基础上,开展“我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建言献策”活动,5月底前,每个党员干部要以书面形式就机关科学发展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由机关党委汇总报局党委。同时,机关处以上干部要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6月份组织开展1次机关党员学习心得体会成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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