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律师协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第一、第二联合党支部:
现将《宁波市律师协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宁波市律师协会党委
2009年3月12日
宁波市律师协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局的决定,2009年3月至8月,市律师协会参加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市律师协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挥职能优势,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能力”为实践载体,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提高律师行业科学发展的水平,提升律师行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主要任务
按照市委总体部署和市局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在此次学习实践活动中努力完成以下主要任务:
党委班子要认真研究律师行业的发展规律,把律师行业放在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认真研究律师行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践机制;认真审视我市律师行业发展的差距和潜力,深刻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挑战,进一步理清科学发展的思路。各支部要认真开展各项学习实践活动,使广大党员律师的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要集思广益,认真研究新的法律服务形式和产品,满足社会各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要结合本所发展规划,认真审视事务所发展思路,努力挖掘发展潜力,切实提升事务所发展水平。广大律师党员要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实践活动,完成各项学习实践任务;要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三、方法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