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吸取三河市燕郊镇纳丹堡工程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冀建传真[2009]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石家庄市、唐山市城管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2009年4月11日上午,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纳丹堡小区一临时设施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事故发生后,省领导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并告知全省各施工工地,严防此类事件发生。
为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建筑施工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本着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本地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针对本辖区在建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召开分析会,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由专人负责,认真落实。
二、重点加强对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搭建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拆除时要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会同生产、安全等部门共同会审,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临时建筑设施搭建或拆除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施工过程中要指定专人负责全程安全监管,确保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三、突出重点,加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在日常监督中要特别加强对临时建筑设施、围墙、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运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事故隐患和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新建工程主体开工前,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安监机构要组织人员对现场各种临时建筑设施、围墙进行认真验收,凡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各种临时建筑设施、围墙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