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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批转创办旗县级调频广播电台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筹措资金(2009年3月底前)。根据初步测算,每个旗县市(区)创办调频广播电台需要购置音频工作站、调音台、调频广播发射机、数字微波传输设备等,共需资金46.5万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创办旗县调频广播电台原则上由旗县市区财政负担,盟财政适当给予一定引导资金。
  (三)采购设备(2009年4月底前)。原则上以旗县市(区)为单位进行设备采购和安装。盟级采购只限于盟级财政投入部分。
  (四)工程建设(2009年5月-7月底前)。由盟、旗两级广电部门组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协同厂家技术人员安装调试机器设备,7月底前完成全部施工建设任务,8月初开始试播。
  (五)人员招聘和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员队伍,挖掘潜力,合理使用,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办广播节目的顺利播出,并不断创新节目内容,增强节目吸引力。同时,适当增加人员编制,通过举办主持人、播音员大赛活动和参加各类招聘会,选聘一批高素质的一专多能人才,充实广播队伍,提高自办节目质量。盟广电局上半年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地广播电台采、编、播等环节技术人员进行一次技术培训,使其尽快熟悉自办节目操作规程,提高人员操作水平。
  (六)节目编排。坚持“三贴近”原则,围绕本地的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唱响主旋律,不断创新节目内容,延长节目播出时间,提升节目制作质量,使宣传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服务广大农牧民群众的重要作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办旗县级调频广播电台工作的顺利实施,按时全面高质完成工作任务,行署决定成立全盟创办旗县级调频广播电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盟创办旗县级调频广播电台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各地要把创办旗县级调频广播电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好资金投入、设备采购、工程建设、人员配备等各项工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创办旗县级调频广播电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自办节目的各项创办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全盟创办旗县级调频广播电台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   
  其其格    副盟长
  副 组 长:   
  李永胜    行署副秘书长
  付海宙    盟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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