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批转创办旗县级调频广播电台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批转创办旗县级调频广播电台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9〕43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年内各旗县市(区)全部开通自办调频广播已列入2009年行署承诺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为切实做好这项惠民实事,盟广电局制定了《实施创办旗县级调频广播电台工程工作方案》,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实施创办旗县级调频广播电台工程工作方案
(盟广电局 二○○九年三月)

  实施创办旗县市(区)级调频广播电台工程,是推进全盟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全盟广电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认真实施好这一工程,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创办旗县级调频广播电台的重要意义
  广播作为一种重要的现代主流媒体,具有频率资源丰富,运行技术链条简单,便于携带和移动接收,伴随性、渗透性好等优势,一直是广大群众接收信息的重要渠道。多年来,我盟高度重视广播事业的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改善设备条件,努力扩大广播节目的覆盖范围。2006年实现了盟办蒙汉语广播节目使用同一个频率在各旗县市(区)所在地及周边苏木乡(镇)播出,全盟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80% 以上,位居全区各盟市首位。2008年又把盟办蒙语广播节目建成一个完整的独立频率传输并覆盖了各旗县市(区)所在地及周边苏木,较好地服务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当前,随着全盟各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发展,广大农牧民群众更加迫切地需要及时收听到本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需要更加丰富的节目内容和文化生活。因此,开通旗县市(区)自办调频广播,是及时传播党音政令和本地的惠民措施,大力宣传各地经济社会建设成果,弘扬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现实需要;是各级政府增强工作透明度,扩大地区影响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强大合力,促进地区发展进步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09年3月底前)。各地要认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广电部门要积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于3月底前上报盟广电局,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