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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团省委。

  (六)创业带动就业行动计划。积极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项目进校园活动,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政策咨询,对有创业意愿和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登记,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信息数据库,对毕业后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免费进行创业培训,在5万元或200万元的额度内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兑现税费减免和失业保险等扶持政策。举办全省民营企业创业项目成果展示和创业经验进校园活动,积极帮助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

  (七)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计划。在原有20个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新建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400个。协调各基地做好高校毕业生见习的招聘、岗位对接和管理服务工作,引导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争取使部分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活动直接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团省委。

  (八)校园百日招聘活动计划。从3月下旬开始到毕业生离校前夕,利用100天时间,在省内各高校集中组织开展分专业、分层次的各类专场招聘活动。如“网络大招聘活动”、“校企对接活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等,争取使多数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合同或协议。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团省委。

  (九)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各高校和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对困难家庭毕业生进行排摸登记,为其提供就业援助,优先推荐就业,减免各类招考中的报名费、体检费等费用,在补充政府确定的城乡基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时倾斜照顾,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人事厅。

  三、促进就业保障措施。

  (一)营造舆论环境。

  1.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省内各媒体开展一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发展形势、国家和我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校毕业生创业典型事迹等,做到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专版、网络有互动,引导高校毕业生从更加广阔的视角,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择业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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