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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密切配合,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校企对接”、“民营企业招聘周”、“网络大招聘”、“创业助我行”、“女大学生创业导师”、“残疾大学生就业服务”、“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推广”、“工作岗位见习”、“政策促进就业”、“帮您努力找工作”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培训、送项目进校园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就业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招聘活动健康有序进行,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毕业生就业。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省外院校甘肃籍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由现行的到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报到,改为直接到市州人事部门报到。高校毕业生档案由现行的省毕业生择业指导中心集中管理,改为由生源市州人事部门管理。

  七、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靠实责任,强化考核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高校毕业生需求调查研究,制定和落实配置计划,将有限的岗位运用到急需的高校毕业生配置上。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大力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继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使大学生的培养更贴近市场、贴近实际。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其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通力配合,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高校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建立稳定的就业市场,疏通高校毕业生配置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正确择业、有效就业。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及全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2009年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行动计划,全力以赴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树立“非常时期,非常责任,非常决心,非常措施”的理念,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利用省内外两个市场,进一步拓宽就业门路,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服务拉动,各方联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确保就业率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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