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意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赣质监特发〔2009〕18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赣质监质发〔2009〕5号)精神,结合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江西省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意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江西省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意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江西省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结合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深化起重机械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冶金起重机、简易载货升降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及其它重大项目用起重机械。开展气瓶、电梯专项整治,强化对气瓶充装和使用的监管,规范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具体方案见附件。
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强化现场监察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规范现场监察行为。针对国庆60周年纪念活动以及其它重要时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加大现场监察力度,深入排查并治理安全隐患,坚持值班和重点设备监控,强化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期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
三、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教育活动
以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贯为重点,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等媒介,采取培训讲座、专题专栏、新闻发布、咨询服务、展板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知识,宣传“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法制意识。与省人大法工委沟通,力争将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纳入“五五”普法内容。与教育部门等合作,开展“六一”特种设备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