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抓好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搞好人才课题调研,提出质监事业发展所需人才的类别、培养对象和引进人才、使用人才的方法措施。
(八)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按照我局《“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重点做好国家级检测检验中心博士、省级中心硕士和高级工程师的引进工作。今年拟引进2名以上博士生,6名以上硕士生,15名以上本科生,基本形成一支数量匹配、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与我市质监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为我局技术机构“六大平台”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九)加大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40周岁以下具有学士学位的干部职工攻读硕士学位;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超市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宁波市“4321”人才工程和省局学科带头人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类人才选拔和报送工作。
(十)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与市相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调研与协调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的改革。研究出台2009年度直属技术机构工资总额的核定办法和法定代表人年薪考核办法。
四、以增强质监部门履职能力为前提,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十一)切实做好市县两级“三定”方案工作。根据市编制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拟定我市质监系统“三定”工作方案,科学理清质监部门的职责权限。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合理界定市局机关与县(市)区局的职能分工,有效整合内设机构,着力推进重点区域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解决基层监管工作存在的盲区。积极与市编制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在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等方面政策上的倾斜,进一步理顺机构、编制体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科学监管提供有效的人力保障。上半年,按照科学监管工作的要求,就机构、编制、体制等方面如何加强基层建设进行一次调研。
(十二)进一步理顺稽查队伍的管理体制。稽查机构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完成后,与市人事局、市编办和县(市)区人事编制部门进行协调,理顺县(市)区局稽查机构的管理体制。
(十三)进一步抓好基层质监站(所)建设。继续推进基层质监站(所)建设工作,争取更多的中心乡镇建立质监站(所)。同时,对基层质监站(所)的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理顺县(市)区局基层质监站(所)与科(室)、基层质监站(所)与稽查大队的关系,明确职责定位,强化监管手段,确保区域质量监管的有效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