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重点地区和行业。落实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将具有区域性集中生产特点的食品加工区作为重点地区,把生产加工集中度较高、质量安全风险大的食品加工业作为重点行业,防止出现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问题。要通过我们的检查把行业和区域存在的问题向政府报告,并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由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帮助地方政府落实质量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的重点整治责任。在综合整治、区域整治工作中,质监部门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既要起到主力军的作用,又要当好参谋部的作用。同时,要认真学习和研究《
食品安全法》,在工作的总体机制和工作的构想思路上按照《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按照食品安全的工作规律,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认真地履行好我们的职责,推动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四查自身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针对食品生产加工业曝露出来的质量安全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质监部门监管工作中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合理、工作不到位、能力不适应的地方,解决监管能力保障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监管工作机制。
二、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目标开展四方面整治
1.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整顿工作要突出重点,既要整治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环节,更要整治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环节,要将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作为整治的重点,着力查找生产加工企业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坚决责令企业实施召回。对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集中的行业性、区域性的问题,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同时要继续保持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为主要内容的“两打”工作,对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触犯
刑法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2.规范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生产秩序整治。严格督促企业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规要求,维护好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人员的卫生,严格执行生产规程和工艺标准,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管理记录,确保企业持续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组织生产。对不能持续按照法定条件组织生产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和经整改仍达不到法定要求的要吊销生产许可证。对问题特别严重的,要坚决贯彻国务院503号令的要求,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