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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江西济民可信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延期委托加工药品的批复(赣食药监安[2009]37号)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江西济民可信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延期委托加工药品的批复
(赣食药监安〔2009〕37号)
江西济民可信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水宝胶囊委托加工延期的报告收悉。根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的有关要求,经审查,同意你公司延期委托江西济民可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金水宝胶囊(规格:每粒装0.33g)。委托加工有效期自2009年4月10日至201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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