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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居民纳税人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

  对上述两种情况,为方便纳税人进行申报表逻辑审核,建议纳税人仍用易财税企业端软件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填写完毕保存成功后,拷出.xml格式文件,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一并带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大厅进行申报,避免可能因为自行填写的申报表不符合逻辑关系无法申报成功而造成多次往返申报。

  (四)定期定额户的年度申报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际经营额或实际应纳税额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2008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B类)”纸质申报表。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在主管税税务机关申报大厅办理补缴税款手续; 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报送纸质申报表。

  三、年度申报应附着的纸质资料

  纳税人在线提交成功申报表后,须使用易财税软件打印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两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以下资料送主管国税机关:

  1.查帐征收纳税人

  (1)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编制现金流量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的纳税人,还应当报送现金流量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事业单位为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适用于存在与关联方业务往来、境外投资或对外支付款项事项的企业报送);

  (3)《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申报时应报备资料清单》及相关资料、《开发企业开发项目情况报告表》(房地产企业报送);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报送)

  (5)税务代理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汇总纳税总机构、房地产企业、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企业需报送)

  (6)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查帐报告(外商投资企业报送);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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