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9〕35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广泛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还有不少七八十年代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备陈旧,工艺技术落后,自动化程度不高,本质安全水平低,严重威胁着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了尽快扭转这一局面,按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要求,省局决定对全省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工艺技术水平、自动化控制水平等进行广泛调研,全面掌握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际状况,以便制定相应对策,达到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目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省持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调查方法
各市(区)安全监管局统一组织,对辖区内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进行调查摸底。
三、调查时间
从现在起到6月底广泛开展调查摸底活动,各相关企业应按照附表2的要求,严格按照上报时限,准时报告。调查结束后,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认真填写附表1,务必于7月5日前上报至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调查仅对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氨化、重氮化、加氢、热裂解、电解、精馏蒸馏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生产装置自动控制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二)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对有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甲醇等易燃易爆品、腐蚀品和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充装作业的生产企业,必须安装自动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