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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全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展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省辖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成立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的具体机构、人员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清理规范乡村财务的组织协调工作。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审计、民政、国土资源、林业等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好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要加强对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决。建立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阶段性工作小结报省清理规范活动办公室。市、县、乡三级要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明晰思路,标本兼治。全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要本着“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民主清财,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我省农村“三资”底数,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又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调研,全程督导。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分别由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牵头,对全省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全省各级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督导工作要贯穿清理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全过程,要及时掌握乡村财务清理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四)查办案件,严明法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严”的原则,注重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附:全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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