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质监局关于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的意见
市局机关各处(室):
建设节约型机关,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创建文明机关的重要内容。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和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工作要求,切实把我局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引向深入,取得成效,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办、国办《
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通过教育引导、制度约束和督促检查,着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努力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耗的良好风尚,以全面有效的节约效益体现良好的机关形象。
二、目标任务
2009年,公用经费与2008年相比力争实现零增长。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节电、节水指标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会议等其他费用支出明显下降;“崇尚节约,合理消耗”的理念在机关不断形成,各项节约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三、措施与要求
(一)控制会议接待。认真落实《宁波市质监局会议管理补充规定》,精简压缩会议,控制会议和接待标准。今年,列入年初计划的二类会议由分管局长同意后,在预算的经费内组织召开;未列入年初计划的二类会议由局长审批召开;三类会议由分管局长审批召开。会议按要求定点召开,列入年初计划的一、二类会议,原则上在市日月宾馆召开,三类会议在市局八楼会议室召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超标准接待,不用公款相互宴请。
(二)加强车辆管理。认真落实《宁波市质监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修订意见》,科学合理调度车辆。各处(室)工作用车须提前预约,能同车出行的则同车出行,以控制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加强车辆维修管理,局车队成立车辆技术鉴定委员会,车辆维修前由该委员会鉴定并提出修理意见后按规定报批,并到指定的修理厂实施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