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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拓展国内市场的若干意见

  (七)大力发展生产服务市场。着力提升专业商品市场对外的辐射力和对本地产业的带动力,加快发展生产服务市场,培育、建设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吸引力的专业商品市场,提高集聚效应,引导企业生产。鼓励、引导企业与各专业商品市场建立多层次的合作联系,实现产品销售的直接对接。进一步推进宁波国际商品采购中心发展,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吸引跨国商业集团入场采购,促进买家和生产企业现场互动、洽谈,畅通销售渠道。充分发挥服装、小家电等产业优势,进一步推进宁波服装、家电等专业商品市场的转型升级,吸引更多国内外客商来甬采购、消费。以现有国有商贸企业为基础,组建市国有商贸集团公司,重点开发建设与我市重点产业相关的专业商品市场,提升服务生产的能力。

  (八)加快发展虚拟经济和电子商务。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的促销作用,利用我市产业基地和港口优势,依托宁波国际商品采购中心、国际贸易平台等载体,构建集产品展示、信息发布、商品批发交易于一体的电子营销网络平台。支持大型专业市场和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直销窗口与营销网络,培育一批集网上交易与网下交易、实物交易与契约交易于一体的,具有行业信息发布和市场价格指导功能的全国性、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网站。

  (九)深入挖掘农村市场潜力。发挥供销社系统农村网点优势,加快构建起覆盖广泛、销售顺畅、运转高效的农副产品流通网络。加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能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深入推进“家电下乡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工程和镇(乡)商业网点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扩大销售规模。

  (十)强化旅游业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宁波长三角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引导和鼓励商旅联合,推出适合游客消费特点的商品和服务,通过举办旅游节庆、旅游推介活动及发放旅游消费券等形式,提升宁波城市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吸引更多的国内游客来甬旅游、购物和消费,形成旅游、购物消费的叠加效应。

  (十一)积极打造区域性购物消费中心。充分发挥宁波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重大商贸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名品购物中心、品牌街和重点商圈,办好消博会、中国食博会、海鲜美食节以及以商品促销为内容的节庆展会,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优惠让利、分期付款、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集聚人流、物流,吸引周边地区消费者来甬采购消费,打造区域性的购物消费中心,推动商贸流通服务业更好地为生产和经济增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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