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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奖励在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奖励在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9〕54号)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自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特别是创建全国安全社区工作以来,市内五区认真按照市政府《关于2007年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石政〔2007〕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石政发〔2008〕38号)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政办发〔2008〕57号)要求,以“安全、健康、和谐”为主题,积极营造社区安全文化,树立安全社区理念,推进国家级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两年多的辛勤努力,有6个办事处(裕华区建通办事处、裕华路办事处,桥东区建安办事处,长安区育才办事处,桥西区友谊办事处,新华区联盟路办事处)率先通过了国家职业健康协会的验收,为省会安全生产工作增了光、添了彩,此项工作在全省也起到了示范和表率作用,开创了我省“国家级安全社区”的先河。国家职业健康协会将于4月中旬在我市对这些达标社区给予命名授牌。

  为表彰对这次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决定在对以上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精神奖励的同时,也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各区要以这次通过验收的“全国安全社区”为基数,从区财政中为每个国家级安全社区拿出1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这次创建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人员,以激励这些单位(部门)和人员把安全社区工作进一步做实、做强、做好,同时也希望其他单位(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他们争先进位的务实精神和工作作风,为省会“三年大变样”和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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