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规划行政许可公示听证暂行规定的通知


  若贵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公司(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和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地址:××区××(等)街(镇)××号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3:听证文书格式

  附件3.1:听证会通知书

  听证会通知书

  ××公司(申请人名称):

  ××(利害关系人名称):

  关于××公司提出的××申请,我局(委)定于×年×月×日×时,在××举行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你们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听证人(听证主持人)姓名:  单位: 职务:

  听证人姓名:      单位:  职务:

  听证人姓名:      单位:  职务:

  记录员姓名:      单位:  职务:

  公众陈述人:      单位:  职务:

  公众陈述人:      单位:  职务:

  公众陈述人:      单位:  职务:

  (给申请人)请贵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凭本通知书准时出席。届时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给利害关系人)鉴于要求听证的人数较多,请你们推选委托3至5名代表作为发言人,并于听证会举行的2个工作日前将发言人名单报送我局(委)。其他要求听证的人员可作为旁听人列席。未按规定报送发言人名单的,可在举行听证会当日由你们现场推选委托。如果听证会开始前仍未确定发言人的,我局(委)将从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中随机抽取确定。

  参加听证会之前,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应事先告知本机关;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