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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深化经济社会发展合作会谈纪要任务分解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深化经济社会发展合作会谈纪要任务分解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9〕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12月4日,北京市政府与河北省政府召开深化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签署《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经济社会发展合作的会谈纪要》,根据北京市、河北省任务分解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落实京冀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各项任务分解如下:

  一、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

  开展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合作。学习借鉴京冀在北京奥运会期间保障空气质量方面成功合作经验,研究制定空气质量管理交流合作机制,出台我市保障空气质量、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意见,定期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实现大气环境管理信息共享,促进污染减排。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气象局

  二、强化农业合作

  (一)支持鼓励北京企业在石家庄市建立错季蔬菜、有机食品、鲜活农产品等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积极争取北京市的资金支持,出台我市有关政策扶持意见。

  (二)积极与北京市、河北省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争取为我市进京蔬菜运输车辆提供便利。做好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和标准化生产,为北京市场提供稳定的蔬菜供货渠道。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交管局

  (三)积极建立京石农产品产销信息沟通机制,定期沟通农副产品供求和农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定期举办产销对接活动,为京石农产品产销做好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

  三、发展旅游合作

  (一)设立经常性区域旅游联络和工作机构,联络协调区域内各项旅游合作活动。

  (二)在旅游规划、资源开发、项目建设以及招商引资方面加强交流与协作,实现旅游资源合理布局、产业合理分工、旅游要素优化配置。

  (三)在旅游客源互通、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协作,提高区域内旅游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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