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化办事程序和提高工作效率情况。按照“八项制度”的要求,增加办事透明度,窗口单位实行“一条龙”服务或“一站式”办公,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为管理和服务对象办实事情况。及时出台对经济发展环境有重大影响的优惠政策或便民措施,并狠抓落实,务求取得阶段性成果;精心组织、积极参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行风建设热线”直播节目(以下简称“环境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环境与行风热线回音壁”直播节目和“新闻面对面”直播节目以及“纠风直通车”网站栏目,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及时解决,跟踪问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五)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问题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队伍建设,执政为民,廉洁自律,及时纠正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刁难勒卡和“三乱”等行为;认真纠正解决发生在基层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查处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和与民争利等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统一部署。市物价局已制定《全市物价系统2009年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市纠风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要按照市纠风办关于“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群众最满意基层执法单位评议”活动方案,并于4月10前报市纠风办;各区、县(市)物价局要按照当地纠风部门的要求,联系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本单位“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方案,并于4月中旬报市物价局“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办公室。
(二)公开承诺,接受监督。4月上旬,市物价局将通过《哈尔滨日报》、“纠风直通车”网站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承诺内容主要是本单位在“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中重点解决的问题、达到的目标、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为企业群众要办的实事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制定《市物价局2009年参加“环境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工作方案》,做好1月18日物价专场和3月8日(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题)、12月20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题)现场办公工作,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努力为企业和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也要根据市纠风办的要求,制定本部门公开承诺的事项,并于4月7日报市纠风办;各区、县(市)物价局也要根据当地纠风部门的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承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并于4月中旬报市物价局“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