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全市物价系统2009年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价发〔2009〕14号)
各区、县(市)物价局:
现将《全市物价系统2009年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市物价系统“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全市物价系统2009年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纠风办的统一部署,我局被列为2009年在全市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以下简称“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的参评部门之一。为了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机制、改进作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稳控物价、改善民生,通过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提高规范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和为民服务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落实和完善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及相关工作制度,把纠风专项治理和“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摆上领导班子的重要日程,经常研究,系统联动,整体推进,加强督查,在本单位形成氛围。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纠风护民”工程:一方面,配合牵头部门重点推进4个专项治理,包括以落实中央和省、市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规范医疗服务为重点,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深化和完善免费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下大力治理教育乱收费;以“绿色通道”建设和落实燃油税费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另一方面,配合牵头部门统筹推进2个专题,包括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
(二)履行职责和依法行政情况。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价格管理与价格服务的关系,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服务;对中央和省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要坚决贯彻执行,对擅自设立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要坚决认真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