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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8年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8年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吉人社财字2009〔34〕号)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

  现将《吉林省2008年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实施工作。

  二OO九年三月六日

  吉林省2008年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8年,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全省劳动保障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劳动就业

  就业再就业工作创历史新高。2008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5万人,增长9.4%。在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9.3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6万人,增长3.6%。其中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7.9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4.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8%。

  表1 全省就业再就业情况

指  标

单位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39.00

44.90

45.19

48.00

52.50

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

万人

29.30

34.90

35.16

38.00

39.36

其中:大龄就业困难对象人数

万人

6.66

7.69

6.76

8.50

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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