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由共青团、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创业实践宣传”活动。选择若干名本省创业成功的高校毕业生,组织校园巡回演讲,有关部门提供现场政策咨询服务等,以互动形式宣传创业先进人物,交流自主创业的成功经验,帮助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掌握创业知识。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的专门窗口,对有创业愿望的应届及历届高校毕业生进行登记,针对他们创业的不同需求及困难,协调提供相关服务。

  三、推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工作

  以工会为主,围绕培训、帮扶下岗职工、困难职工,通过开展“五一创业”等行动,促进转岗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以团省委为主,采取“一助一”帮扶形式对有创业愿望的青年给予创业指导,扶持和推动青年走创业之路。

  以妇联为主,围绕全面提升女性综合能力和创业能力,有针对性的对女性进行创业技能、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妇女创业就业能力。

  以残联为主,围绕构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打造“吉林妙手”盲人按摩绿色品牌,完善三级盲人培训网络,畅通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通道。

  以省军区为主,通过开展“民兵预备役创业工程”等活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广泛开展创业活动,建立创业培训基地,培养养殖、种植能手,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

  民委、司法、计生等部门要针对少数民族和特殊群体,加强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多门路帮助创业和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创业项目征集、推介工作,在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设立项目展示区,定期举办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大会,开展“大篷车”送项目到基层等活动。

  四、积极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

  1-2月份,在全省开展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和帮助、支持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在全省组织开展“进城务工、就近转移,我帮你办”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活动。集中进行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开展技能培训、送岗位、送信息、用工双方对接交流、维权服务、以工代赈、返乡创业扶持等系列活动;完善和落实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和就地就近从事二、三产业创业有关政策。广泛征集创业项目,通过项目展示推介等方式,搭建创业平台对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