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口修订内容
本次接口规范修订保留了《TS-0607-001 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数据接口规范(Ver 2.25 未启用)》的修改结果,即:删除了“开户数据接口规范”,证券账户业务统一使用主板开户数据接口规范。主板开户数据接口规范参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56)》中“开户登记接口规范”部分。
股份转让账户与深市主板证券账户合并后,现有的主板账户和股份转让帐户都可用于买卖主板和三板证券。对新增投资者,只允许开立“0” 字头的主板账户,不能再开“4”字头的股份转让帐户;“4”字头的股份转让帐户仍旧可用,如果要合并账户,则只能合并到“0”字头的主板账户。
2. 证券种类与其所适用的有效账户区间
账户合并后,可以交易主板A 股、B股和代办转让系统的A 类、B类等4大类证券的账户区间都有所扩大,具体如下表:
证券种类
| 有效账户区间说明
|
主板A 股
| 在原A 股账户区间基础上,有效账户增加40 、480 字头的账户,即包括0 、40 、480 字头的账户(001 和05 字头的基金账户交易权限不变)
|
主板B 股
| 在原2 字头的B 股账户区间基础上,有效账户增加47 、487 字头的账户
|
三板A 类
| 适用于A 类的有效账户与主板A 股有效账户相似,
但不包括QFII 账户(0878 字头)、A股信用账户(06
字头)。
|
三板B 类
| 在原账户区间基础上,增加2 字头的B 股账户和
0 字头的A 股个人账户,即B 类有效账户包括4 字头
和2 字头账户、A股个人账户,但排除480 字头的境
内法人账户
|
3. 账户合并实例说明
假设: 现有境内个人投资者A、B、C、D,其中A 持有主板证券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