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企业保增长解决当前工业企业发展中突出问题的通知
(黄政办〔2009〕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有效应对当前金融危机对我市工业经济的影响,着力解决当前企业发展中流动资金趋紧、企业负担较重和稳定就业压力加大等共性问题,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认真贯彻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支持工业企业抗风险度难关保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黄政〔2008〕26号)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保企业、保增长”,解决当前工业企业发展中突出问题通知如下:
一、多渠道破解融资难题,着力缓解企业资金困难改善信贷管理。市人行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利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及时掌握中小企业贷款增减变动情况,为商业银行提供中小企业信贷资信查询,帮助商业银行控制对企业的贷款风险,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明确责任主体,开户行为第一责任行。各商业银行要主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能执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律不得上浮;要全方位开展金融创新,积极探索企业无形资产、动产、股权、票据、出口退税单、应收账款抵押、在建工程、人工林地等多种抵押方式贷款,对企业到期贷款即还即贷,对还款困难企业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开发更多灵活的、符合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搭建企业融资合作平台。各级政府要协调和组织政银企保合作,市金融办要进一步研究和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市经委要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有信用、有市场、有效益的工业企业,实施有效银企对接。金融机构要积极服务地方经济,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主动争取上级银行的支持,加大信贷投入、加快信贷资金投放速度,全年信贷投放计划额度6月底前要完成70%,确保2009年我市各商业银行到位贷款较上年增长20%以上,承诺贷款到位率达90%以上。强化财政资金对工业发展的导向作用。2009年度,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企业贷款贴息、自主创新、技改项目、节能减排、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支持高成长性产业和产业集群等。鼓励担保机构扩大对工业企业的融资规模。主要为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同级财政按年度新增担保额的1%予以奖励。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合作银行建设。市金融办要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尽快组建1-2家小额贷款公司先期开展试点工作,力争2009年每个区县都要成立1家贷款公司。继续支持农村信用联社规范改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引进战略投资者,争取尽早挂牌营业。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市人行要牵头做好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整合工商、税务、质监、金融和公、检、法等部门的现有资源,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立起资源共享的企业信用征信系统,构建客观、有效的企业评级体系。鼓励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市发展改革委、经委要加强与中介机构联系,帮助企业掌握和了解上市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上市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对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每年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里安排部分资金给予补贴,力促企业尽快上市。争取外援资金支持。市招商局、经委要积极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好的工业项目和大的工业企业,利用外部资金缓解当前资金压力,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等涉企部门要以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及扩大内需的各项措施为契机,加速整合资源,抓紧编制一批优质工业项目,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国家和省各方面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