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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直管民办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年度检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直管民办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年度检审工作的通知


省直管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

  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8号令《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做好2009年度省直管民办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年度检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和时间

  凡在2008年12月31日前,经我厅批准开办的民办职业中介服务机构或开展职介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民办职业中介机构)都应接受2009年年度检审。年检时间为2009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各参检机构请于4月15日前报送有关年检资料。

  二、年检应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年检报告;

  (二)2008年度职业介绍服务工作总结(一式两份);

  (三)填写《职业中介机构年审年检表》一式两份(附后,可在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和湖南人力资源网上下载);

  (四)《职业中介许可证》(正、副本)。

  三、年检形式

  资料审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省职介中心将于4月16日至30日组织到已申报年检资料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实地核查,具体时间提前3天告知被年检机构或单位。

  四、年检要求

  (一)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年检准备,按时呈报年检材料。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年度检查和职业介绍资格,将按国家和省厅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注销。

  (二)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2008年的职业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三)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必须年检合格,才能按有关规定申报职介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8号省劳动保障厅综合楼4楼413号省职介中心职介部

  可乘105、140路公共汽车至木莲冲路口下,按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路标指示牌即可到达;也可乘701路公共汽车至湖南省劳动保障厅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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