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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国资委系统企业2009年度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国资委系统企业2009年度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沪国资委统[2009]117号)


各出资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推动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改善财务绩效,实现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市国资委系统企业2009年度财务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财务监管工作总体思路

  根据市国资委2009年度重点工作的总体安排,按照“突出重点,稳妥推进、积极创新”的工作原则,财务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主线,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危机应对工作;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主线,调整和完善各项财务监管工作。

  二、出资企业开展财务监管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继续完善和健全相关财务监管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1、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监管制度。各企业集团要切实加强已下发财务监管制度性文件的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梳理、整合企业现有的财务监管制度,提高制度的规范性和操作性;并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补充完善或研究制定适合本企业集团的相关财务监管制度。

  2、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各企业集团要加强对现有制度执行的检查和整改力度,提高各级子企业对已下发制度性文件的执行效果。检查的重点是内部审计、改制审计、不良资产财务核销、财务快报、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

  3、积极探索完善上市公司、金融子企业、境外子企业等特殊子企业的财务监管制度,提升集团管控能力。

  (二)建立企业内部分析评价制度,推进科学管理

  1、加强财务分析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分析体系。各企业集团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建立健全分析报告制度,并指导各级子企业做好月度财务快报分析、年度财务预决算分析以及围绕经济形势变化做好有关专题分析等工作。

  2、做好财务分析评价结果的运用,提升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的能力。各企业集团应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所在行业的发展态势以及各重点子企业经营情况,并重点关注企业债务结构和现金流量状况,围绕如何应对金融危机及市场变化的影响开展经营动态分析,深入分析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与影响因素,提出对策建议,采取改进措施,发挥财务分析评价在经营决策、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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